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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伴们刷短视频的时候应会经常刷到一些“大胃王”,他们的食量可真是太惊人了!不过互联网“大胃王”们真真假假,毕竟都是录播,不过美国大胃王们可弄虚作假不了,他们对大胃王比赛可真是热衷得很~
比如,每年的7月4日是国际吃热狗大赛,参赛者们要吃掉面前堆满的热狗才有机会获胜。
比赛到后面,已经和“美食”没关系了,只剩下如野兽一般的狼吞虎咽,吃只是一种为完成任务的机械动作。
这种大胃王比赛在美国很流行,它的历史可能比美国建国的时间还要早。在这片土地上,美洲原住民们就曾经在冬节举办过大胃王比赛。
而第一批到达美国的移民其实过得并没那么好,很多人都在挨饿,只有那些“成功人士”可以吃胖。因此,在早期的美国,肥胖某一些程度上是一种身份象征。
这个时期最有名的富人胖子可能是戴蒙德·吉姆·布雷迪,他是爱尔兰移民的后代,后来成为镀金时代的百万富翁。
戴蒙德·吉姆·布雷迪因为“吃货”的身份而闻名,据介绍,他的一天从丰盛的早餐开始,包括鸡蛋、面包、松饼、粗玉米粉、薄煎饼、牛排、排骨、炸土豆和几罐橙汁。
在午餐前他会吃掉两三打蛤蜊或牡蛎,正式的午餐包括更多的牡蛎和蛤蜊、龙虾、螃蟹、牛肉、馅饼和更多橙汁。到了晚餐时间,还有和午餐差不多的美食等着他。
到了后来,大胃王比赛成为了美国的一种文化符号,甚至被认为可以和爱国主义等精神相提并论。美国文化和暴饮暴食交织在了一起,没有人认为有什么不对的。
1958年,美国和苏联曾经让举重运动员举行大胃王比赛,“冷战”也延伸到了餐桌上。
他们在纽约康尼岛的内森热狗摊上争论谁是最爱国的人,最后决定用吃热狗比赛来决出胜负。
2001年,一个叫小林尊的日本籍男子吃下了50个热狗,把之前的记录翻了一番。他是大胃王比赛界第一个真正的超级巨星。
小林尊的出现拉开了一场吃热狗的“军备竞赛”,他在那之后连续六届获得国际吃热狗大赛的冠军,直到2007年因为合同问题被禁赛。2010年,小林尊强行冲进比赛舞台而被捕。
美国还有一个叫“美国饮食大联盟协会”的组织,这个组织就是监督所有大大小小职业大胃王比赛的世界性机构。
大胃王比赛的流行或许和以下这些美国元素有关:对大量食物的渴望、对竞技体育的热情以及对风险和赌博的热爱。
人生在世,吃喝玩乐。比起玩乐来说,吃喝是我们无论如何进化都没办法避免的行为,所有动物都拥有的行为。
而美国人无疑把这种行为推崇到了极致,他们有着非常大的胃口,不单单是食物,还有资源、权力、金钱,以及其他你能想到的东西。